榭南标准厂房二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1-04 来源:大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A- A+ ] 保护视力色: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榭南标准厂房二期工程 工程已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榭经资函【2019】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建设单位为宁波大榭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大榭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地点:位于榭南工业区,东至规划道路,西至滨海东路,南至孚竹河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为14662 m2,总建筑面积约22000 m2,由南北两个地块构成,占地面积分别为5306m2,9356m2,建筑面积分别为8600 m2,13400 m2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设计)、初步(含扩初、概算)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专项、专业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
限额设计:工程费用控制在5595万元及以内。
设计周期: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设计)10日历天;初步(含扩初、概算)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含专项、专业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35日历天。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主设计师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必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的时间为准],且在评标时仍处于“审核通过”。
2、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信用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2019 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9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和下午14 :00时至17:00 时及2019年1月10日上午9:00时至11: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10层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2019年1月10日下午13:00时至15:00时只能到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东侧窗口(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联系人:徐琦、房科红,联系电话:0574-87360849。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25日 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西侧开评标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榭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10层
邮编:315812 邮编:315040
联系人:陈飞 联系人:徐琦、房科红
电话:0574-89283432 电话:0574-87360849
传 真: / 传真:0574-87360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