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榭交警大队附属房工程 己由 榭经资函(2008)1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信大榭工程建设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拨款100% ,招标人为 中信大榭工程建设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_ 本工程位于原大榭交警大队西北侧;建筑面积约590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工程造价约100万元;计划工期为16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工民建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及以上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2003年~至今至少承担过工程造价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在合同中无体现的另须提供有效证明,业主证明及公证件无效)。
3.2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 11 月 18 日至2008年 1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凭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留用复印件)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解放南路66号330室)购买招标文件。2008年 11月 24 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 14 时至16时凭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留用复印件)到宁波大榭开发区信拓路海光楼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五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其余时间均不受理。联系电话:0574-87190614、13605745721何海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提供光盘。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邮购款(含手续费)及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后 次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8 年 12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信拓路海光楼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五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公告栏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信大榭工程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大榭开发区信拓路海光楼二楼 地 址: 宁波市解放南路66号
邮 编: 315812 邮 编: 315010
联系人: 倪谦 联 系 人: 何海鸥
电 话: 0574-86762157 电 话: 0574-87190614
传 真: 传 真: 0574-87193548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ningbozx@yahoo.com.cn
网 址: 网 址: www.nbiicc.com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 3101983679050029652
2008 年 11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