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大榭万华码头有限公司扩建2 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工程 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甬发改咨(2008)45号 咨询登记,项目业主为 宁波大榭万华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宁波大榭万华码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C港区。
建设规模:扩建2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一座,泊位长度约263m。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保修期1年。
招标范围:以引桥根部为界的全部水域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水工工程、综合楼、工艺设备安装等工程的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本次招标范围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企业自2002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2万吨级及以上码头施工监理工作(业绩证明要求:①码头工程是指高桩梁板结构码头,不含船坞及舾装码头,②须提供合同和由质监站出具的质量证明,能体现企业业绩;以上时间界定以质监站出具的质量证明日期为准);项目总监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交通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 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5 月 21日至2009年 5 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凭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以上资料留用复印件)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解放南路66号359室)购买招标文件。2009年 5 月 27 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16 时凭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以上资料留用复印件)到宁波大榭开发区信拓路海光楼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五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其余时间均不受理。购买者请联系0574-87321998,1385785820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 6 月 16 日9时30分,地点为大榭开发区招投标中心海光楼5楼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大榭招标投标中心公告栏和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榭万华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大榭环岛北路39号 地 址:宁波市解放南路66号
邮 编:315812 邮 编:315010
联系人:陈文俊 联系人:张娟娟、陈努
电 话:86716522 电 话:87321998、13857858200
传 真:86716555 传 真:87321998
200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