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大榭万华码头有限公司扩建2 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水工工程 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甬发改咨(2008)45号 咨询登记,项目业主为 宁波大榭万华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宁波大榭万华码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C港区。
建设规模:扩建2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一座,引桥1座,综合楼一座。码头由1座工作平台、2座系缆墩、1座钢人行桥组成,泊位长263米,总投资约4522万元。本次招标项目造价约2850万元。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保修期1年。
招标范围:2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水工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共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达到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的合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企业自2003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2万吨级及以上液体化工码头工程施工工作(业绩证明要求:①码头工程是指高桩梁板结构码头,不含船坞及舾装码头,②须提供施工合同和由质监签发的质量证明,能体现企业业绩;时间以质监站出具的质量证明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港口和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担任过1个2万吨级以上码头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具有桩架高度不低于60米的打桩船,起重能力不低于60吨的起重船,运输长度60米内桩及60吨内预制构件的方驳,以及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水上砼搅拌船和拖轮。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 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6 月 18 日至2009年 6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凭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以上资料留用复印件)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解放南路66号359室)购买招标文件。其中2009年 6 月 24 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16 时凭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以上资料留用复印件)到宁波大榭开发区信拓路海光楼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五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其余时间均不受理。购买者请联系0574-87321998,138578582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于退还图纸时退回(注:因原投标单位不足三名,本次为二次公告。原报名并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无需重新报名,可直接来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为大榭开发区招投标中心海光楼5楼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大榭招标投标中心公告栏和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榭万华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大榭环岛北路39号 地 址:宁波市解放南路66号
邮 编:315812 邮 编:315010
联系人:陈文俊 联系人:陈努、张娟娟
电 话:86716522 电 话:87321998、13857858200
传 真:86716555 传 真:8732199
200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