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榭E港区2万吨级多用途码头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以下简称“设备”)采购己由 宁波大榭信业码头公司董事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大榭信业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业主自筹100%、约人民币1000万元,招标人为宁波大榭信业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设备位于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西路6号大榭E港区,数量:壹台,规格:40t-41m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工程造价:约人民币1000万元,质量要求:经验收合格并由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合格证书,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其中现场安装调试35日历天,交货和安装地点:宁波大榭E港区1#泊位。招标范围:本设备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起重机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交付、安装、测试、试运行、最终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颁布的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特种设备许可明细表(应能覆盖所投标产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投标人应有五年及以上的轨道式门式起重机的生产经验(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4)自2007年1月1日以来,具有40t或以上的轨道式门式起重机销售业绩累计10台或以上(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10月19日至 2009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 时和下午14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上述特种设备资格许可证书、基本存款帐户的《开户许可证》和购买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留用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其中10月 23日下午 14 时至 15:30时在 宁波大榭开发区信拓路海光楼286号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五楼会议室购买,其余时间请到宁波市解放南路202号建筑大厦9楼购买,联系人:顾逵国,联系电话:0574-87170102,13606841889】。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存款帐户的《开户许可证》和购买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留用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次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9年11月13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信拓路286号海光楼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五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链接)及大榭管委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榭信业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西路6号 地 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02号9楼
邮 编: 315812 邮 编: 315010
联系人: 余勇浩 、 张昔荣 联系人: 顾逵国
电 话: 0574-86768350 、86719122 电 话:0574-87170102
传 真: 0574-86769858 、86719152 传 真:0574-8735091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03370096@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北仑分行
账 号: 账 号: 51010122000019852
200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