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榭田湾路改建工程 己由 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榭经资[2007]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榭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拨款100% ,招标人为中信大榭工程建设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南起环岛北路,向北延伸工程终点,与奥力油厂区道路相接。道路全长约1011.2米,道路规划宽度8.5米,道路横断面形式为:0.75米(路肩)+3.5米(车行道)+3.5米(车行道)+0.75米(路肩)=8.5米。项目内容为实施路面工程及完善排水系统,对道路起点进行线形调整。工程建安费约337.6万元;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招标范围为道路、排水、路灯照明等施工总承包。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列入《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且审核通过,无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8 年10月6日至 2008 年10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和下午 2 时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购买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其中 10 月10日下午 2 时至 4 时在 宁波大榭开发区信拓路海光楼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五楼会议室购买,其余时间请到宁波市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四楼购买,联系人:华光,联系电话:0574-87686671,13777066028】。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购买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和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次 日内寄送,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遗失的风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8 年10月 2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信拓路海光楼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五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公告栏和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信大榭工程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大榭开发区信拓路海光楼二楼 地 址:宁波市和义路77号四楼
邮 编: 315812 邮 编: 315010
联系人: 罗工 联 系 人: 秦元根
电 话: 0574-86764856 电 话: 0574-87686672
传 真: 传 真: 0574-87686691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yuangen1028@163.com
网 址: 网 址:www.deweicpa.com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华夏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 6130200001819100007099
2008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