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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铜丝”诈骗案件频发 请市民提高警惕
发布日期: 2009-6-4
    我市象山县在5月份连续发生了两起以“卖铜丝”名义进行调包诈骗的案件,近期宁波市区也有类似案件发生,请市民朋友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 案件情况
    2009年05月22日,案犯窜至丹东街道梅溪村西南郊一厂门口,将铜卖给事主王某,王某因身上钱不够只付了750元现金,案犯趁事主付钱时将铜丝调换,后事主回到家发现铜是假的。
    2009年5月19日9时,案犯窜至丹东街道象山港路国际大酒店门口,将一袋铜丝卖给事主蒋某,事主倒一袋出来看是铜丝,就向案犯买了另外一袋铜丝,付了对方551元现金。后事主发现袋子里是泥土和草。
    二、2009年5月份以来全市同类案件情况:
    2009年5月19日9时许,薛某在大街道镇大路供销社宿舍楼附近遇到一年轻男子,该男子问薛某要不要收购紫铜丝,双方谈妥以475元的价格成交,薛某将钱付好后该男子迅速离开,后薛某发现紫铜丝已被掉包成一袋石头和草,方知被骗,总损失475元。
    2009年5月16日早上8时许,王某在华业街赛纳丽景小区门口收破烂时,一男子拿来一袋铜(90余斤重)要卖给他,并以过称为由将他骗至建业街318号江北第二实验小学门口一辆小货车旁,检验过称后他按事先谈好的每斤14元的价格付款给对方时,对方以价格太低为由,将这袋铜扛到了小货车后面,当他离开时,对方又叫住了他,仍按每斤14元的价格将一袋的铜卖给他,回家后发现袋内装的是石头,被骗现金1300元。
    2009年5月16日11时,陈某在桑田路839号南海渔村门口被一男子以卖黄铜丝为名,被骗人民币600元。
    2009年5月13日09时许,李某在鄞奉路310号废品站被一名男子以要卖废铜为由被骗现金900元。
    2009年5月11日早上8时,犯罪嫌疑人以卖“废铜末子”给受害人为由,趁其不备将废铜末子调包成沙泥,诈骗走事主现金200元。
    2009年5月10日10时,王某在苍松路591号附近被一名女子以卖铜丝为名骗走现金910元。
    三、警方提醒:
    1、市民在购买原材料时应向正规经销商购买,尽量避免向街头兜售人员采购,以防上当受骗。
    2、要市民自身的防范意识,不断提高鉴别真伪的能力。
    3、在商品买卖的过程中,要多长一个心眼,不轻信他人,注意验货,尤其是在买卖过程中出现意外环节,应避免先入为主的印象,仔细验货,不能给骗子有可乘之机。
    4、若市民碰到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请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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