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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报备
发布日期: 2009-5-14
 

(一)申报条件:

符合《劳动法》规定、辖区内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

(二)提交材料:

1.新办企业申领《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企业工资总额报备表;

    4)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凭证。

2.非新办企业

    1)当年度《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2)当年度《企业工资总额报备表》;

    3)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凭证;

    4)市劳动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1号窗口受理,核准后发放或返回《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四)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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