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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用土地被征用人员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部分补贴
办事机构 大榭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条件 辖区内国有、集体、股份、合资合作、私营企业等用人单位招用本区土地被征用人员,以及餐饮、商贸、劳务组织等企业用人单位新招用本区土地被征用人员,凡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招用人员办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按实际招用情况5年内给予养老保险补贴。
办理所需证件 企业(机构)证明材料、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

受理

审验

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给予补贴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经认定的资格认定证明; 3.企业新招用土地被征用人员前一年职工花名册和现有职工花名册; 4.被招用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 5.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 6.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需提交材料的样表
办理地点 大榭开发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期限 一季度,对用人单位招用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险补贴申请进行受理和审核;二季度完成补助落实。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 0574-8676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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